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包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5月4日前后,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开展对中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反推销、反津贴视察。反推销视察期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反津贴视察期为2007年整年,本公司在上述视察时代是中国对美国出口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企业之一。本公司划分于2008年10月7日、11月22日、2009年4月18日在指定报刊上披露了美国对中国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反津贴、反推销视察的初裁效果、终裁效果。
克日,公司获知美国商务部宣布的通知:2009年5月22日,美国国际商业委员会做出了中国柠檬酸对美国柠檬酸工业认定有损害的终裁。美国商务部于5月29日宣布通告对我国出口到美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正式执行反推销、反津贴的终裁税率,对本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征收111.85%的反推销税率和118.95%的反津贴税率。
本公司生产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约有7%左右出口到美国市场,占本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较小。自2008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本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征收97.72的反津贴税率(反津贴初裁税率)起,公司最先起劲开拓亚太、南美及欧盟等地区的市场,扩展销售渠道,以填补美国征收反推销、反津贴税给本公司柠檬酸及其盐类产品出口带来的影响。敬请宽大投资者注重投资危害。
特此通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6月2日